2014-09-30 10:10:52 来源: 申论评测标准研究中心
现阶段的很多从事申论教育的相关人员仍然把对申论的研究集中在教学或做题,参与申论学习的人员对于学习结果缺乏全面而准确的认知。很多申论学习人员也自然而然地将申论的能力评估视为在学习和练习的范围内,忽视对个人申论能力素质实施跟踪性测评,分阶段、及时矫正问题,巩固和发挥优势,以获得逐步提高。
(一)申论能力素质测评体系的构建绝不能就测评而论测评,必须紧密结合申论学科发展趋势及近期实际情况。
要结合申论发展的实际需要有的放矢地设置测评体系,才能让测评体系不是流于形式。基于对申论学科发展的整体性分析是构建测评体系的基础,对申论的过去、当下和未来发展情况要有整体性认知,立足当下实际情况,结合发展趋势构建能力素质测评体系,实现能力测评与实际考试测评的对接。
(二)能力素质评价必须明确核心评价要求(也可称作能力素质模型),并以此要求来指导工作。
不同类型、不同区域、不同级别的申论考试有所不同,哪怕是同一地区,由于时间等的不同,申论考试也有所不同。但是,既然都是考核申论能力,总有共同的核心评价要求,如同着装,不管穿出什么差异性来,总归就是那么几种元素,万变不离其宗。申论能力素质评价体系也一样,必须找准具体的核心评价要求,作出能力素质模型,才能最大限度地指导申论研究和学习。
(三)基于对考试需要和个人实际情况的考量,有必要以考试需要为直接目的,以锻炼能力为终极目的,实施针对性测试和评价。
如同申论考试有自己的特点,需要明确核心评价要求一样,个人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实际的申论能力素质评价过程中,每一位来进行评测的人员都希望最终能够在考试中表现出色,取得好的成绩。所以以考试需要为目的这个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为什么说要以锻炼能力为终极目的呢?从测评报告中不难看出得分和失分点,评价语言也能反映出具体的强弱指标。这些诊断都是对申论能力素质的评价,是准确、全面的测评结果,也是直接关联实际考试方向的。